山东开放大学
校领导联系市县开放大学制度
鲁开大校办字〔2026〕3号
为进一步落实山东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总体目标要求,加强与市县开大的沟通联系,及时了解掌握基层开放大学的工作动态和服务需求,不断提高服务基层开放大学的能力和水平,形成全省开大体系共谋发展的良好工作局面,结合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工作职责
(一)宣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上级文件精神,检查督促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。
(二)及时了解基层开放大学办学状况,分析开放教育事业发展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为加强办学体系建设和学校事业发展提出建议。
(三)指导基层开放大学统筹推进开放教育、社区教育、老年教育、社会培训等,促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。
(四)聚焦开放大学办学业务,重点了解市级开放大学体系建设,基层开放大学基层党建、招生工作、教务管理、教学支持服务、教学质量监控、考试评价和考风考纪、收费缴费、师资队伍建设、办学条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,重点听取基层开放大学意见和建议,协调解决基层开放大学反映的主要问题。
(五)积极参加基层开放大学组织的各种教学活动,及时了解联系单位的工作动态,总结宣传推广联系单位的经验和做法,培育打造示范亮点。
(六)加强与所联系基层开放大学的沟通联系,增进基层开放大学和省校之间的信息交流,寻求事业发展的契合点,营造和谐共赢的良好氛围。
二、分工安排
1.党委副书记、校长司家军联系济南市、德州市、聊城市。配合责任部门:党委、校长办公室、发展规划处、学习资源中心。
2.党委副书记王瑛联系淄博市、枣庄市、泰安市。配合责任部门:党委组织部、党委宣传部、马克思主义学院。
3.党委委员、副校长宁继红联系济宁市、威海市、日照市。配合责任部门:培训部、社区教育服务中心、老年教育学院。
4.党委委员、副校长吕文波联系潍坊市、东营市、滨州市。配合责任部门:财务处、成人教育学院、理工教学部。
5.党委委员、副校长郭丕宽联系烟台市、临沂市、菏泽市。配合责任部门:教务处、开放教育学院、经济管理教学部。
三、有关要求
1.校领导负责联系该市的市级开放大学及其所辖的县(市、区)级开放大学。
2.要加强对所联系开放大学的调研和指导,每年实地调研、指导不少于1次,每年至少提交1篇调研报告。对所联系开放大学遇到的困难和问题,要认真研究,提出解决方案。
3.树立廉洁务实形象,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。
4.校领导联系市县开放大学实行轮换制。
四、本制度由山东开放大学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,自印发之日起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