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用车的通知

各部门、各单位:

根据上级关于严格控制“三公”经费、做好 2027 年省级预算编制通知要求,按照学校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》(鲁开大校办字〔2026〕7号),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、严控运行经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总体原则

坚持厉行节约、从严管控原则,合理安排公务出行。长途公务出行优先选择高铁、火车等公共交通方式;确不具备公共交通出行条件的,方可申请公务用车。特殊公务出行场景,鼓励采用社会化租车方式保障。

二、审批流程

学校一站式服务大厅设置市区公务用车、长途公务用车两类申请事项,审批流程分别为:

1.市区公务用车:部门提交用车申请 → 派车人派车审核 → 办公室审批,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出车。

2.长途公务用车:部门提交用车申请 → 派车人派车审核 →分管校领导审批 → 办公室审批,审批完成后方可安排出车。

重要提示:长途公务用车从严审批,凡目的地通高铁、火车,公共交通出行便利的城市,原则上不予审批公务用车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1.各部门要严格履行用车审批程序,如实填报用车事由、出行时间、目的地、乘车人数等信息,严禁无公务事项、超范围申请公务用车。

2.用车申请人须提前通过一站式服务大厅提交申请,预留充足审批时间,尽量避免临时紧急用车申请。

3.严格落实 “三公” 经费管理规定,自觉节约公务出行成本,规范用车行为。

 

 

党委、校长办公室

2026年 9月 17 日


责任编辑: 办公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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